鹰剑字[2014]05号 签发人:
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系列文件三
公司管理若干规定(一)
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,就公司管理相关事宜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员工入职、安排、调岗、辞退
(一)行政部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,对相关人员是否同意办理入职、调岗和辞退手续。
(二)业务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,对相关人员进行安排、调岗、兼职和辞退。
(三)坚持考核处罚在前辞退在后的原则,无过错不得任意辞退。
(四)没有充分的理由不得违规入职、安排、调岗、兼职和辞退。
(五)入职要签合同,调岗要有调令,兼职要有申请,辞职要有报告,辞退要有函件,并均必须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。
二、招聘录用和人员安排
(一)行政部负责分类招聘和择优选用,分类规范,信息有效。
(二)业务部负责被选用人员的合理安排,人岗对应,优化配置。
(三)岗位缺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妥当解决。行政部在四天内选好待安置人员,业务部在三天内将待安置人员安排上岗。凡未能在此时间内解决的,向总经理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。
三、违纪责任
(一)严禁管理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和公司领导谈话内容。
(二)严禁管理人员放弃职责和滥用职权处理管理中的问题。
(三)凡有违纪行为者,按照“谁有错,谁受罚”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由直接领导进行问责,包括扣除一至六个月的岗位津贴或解除现任职务。
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
收件人签字: